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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3 10:5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琼中县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事项进行公告。
一、招聘计划
招聘高中教师3名(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高中数学教师2名、高中地理教师1名。
二、时间和地点
招聘会定于2023年2月7—8日全天(9:00—12:00.14:30—17:30)在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举行;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4号。
三、招聘对象
202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外省籍公费师范生拟来我县任教者应按教育部规定的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在琼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xxgk.hainan.gov.cn/qzxxgk/)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招聘需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应聘人员携带2张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处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由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三)组织面谈
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与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面谈。
(四)公示
根据面谈结果,公示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与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签订协议。
(五)考核与体检
公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后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婚育证明、毕业院校出具现实表现及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复审时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经琼中县教育局、琼中县人社局审核,并报琼中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学校和聘用人员签订《海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最低服务期限5年。录用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及琼中县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2.其他待遇面谈。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222401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